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林绍纲调到作协时,邵荃麟是作协党组书记,刘白羽、郭小川为副书记(后任命严文井为副书记)。郭小川兼任作协秘书长,副秘书长两位,黎辛分管党务人事,张僖分管行政。
《外资“抢筹”A股市场 重点布局两大行业》评论家黄秋耘写了很多当时看来完全够右派资格的文章,林绍纲至今记得他有一篇文章叫《刺在哪里》,文辞严厉。但邵荃麟是黄秋耘在香港做地下工作时期的老领导,对他知根知底,党组会上将他力保了下来,只做留党察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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