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港媒消息,古思尧于去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、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,涉侮辱国旗,于上周五(2017年12月29日)在湾仔警察总部接受预约拘捕,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。古思尧否认控罪,对两案的答辩均为“我系故意侮辱国旗,我唔认罪”(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,我不认罪)。
一位公众人物在社会中获得的成绩和利益越多,就越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。其中之一,就是为自己的言行负责,不要一味去迎合青少年的叛逆心理,更不能践踏法律的红线。
《人民日报署名文章:事实胜于雄辩》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此人犯受贿罪、贪污罪、诈骗罪,涉案金额近6000万,其中仅向“高铁一姐”丁书苗索贿就达4000多万,此外还诈骗了她及下属超千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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